电子工程学院以“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奖励的引领作用,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作为评奖评优的工作目标,同时为保证评奖评优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制定电子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操作指导意见。请各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填表,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切勿将姓名、学号、成绩输入错误。
2、不得填报虚假成绩,一经发现取消个人评优资格,并追究责任。
3、姓名、学号必须和校园卡上的一致,如果姓名、学号与成绩单上的不一致,填写成绩单上的姓名、学号、并将校园卡上的姓名、学号写在表格的左上方及在电子表格中用红色标出。
4、各科成绩输入时要与所发的《班级成绩汇总表》一致,按从左到右的顺序输入。
5、书面稿输入内容要与电子稿内容一致。
6、在评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评优规定评比。
7、评审材料到指定群共享下载。
8、各班成立班级评奖评优小组,总负责人为班主任,成员为各班班委,具体实施操作者为学习委员。
9、计算成绩时要公正,准确,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1)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体育成绩*10%(综合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德育成绩=德育成绩素质分*70%+宿舍卫生规范分*30%+德育附加分*10%
(3)智育成绩=课程考试成绩*70%+考查科目平均成绩*30%+智育附加分*10%
(4)体育成绩=体育课成绩*10%+附加分;无体育课的班级体育成绩按90分计算
(5)考查课成绩转换为百分制: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0分。
(6)宿舍卫生规范分按整改次数与星级宿舍评定:宿舍3次以上整改50分、1-2次整改60分、无整改无星级65分、一星级宿舍75分、二星级宿舍85分、三星级以上宿舍95分(按高分计算,不累加)。
(7)德育素质分共十项考查,每项按照优(9-10分)、良(7-8分)、中(4-6分)、差(0-3分)计分。
(8)关于附加分:附加分严格把关。所有加分事项只限上学期。具体加分情况参照学生手册。智育附加分不得超过100分,德育附加分不得超过100分(有多个职务的学生,只选取最高的一项加德育附加分,不多重职务分数叠加,星级宿舍例外),体育附加分不得超过10分。附加分要本人如实填写附加分申请表,班级评奖评优小组严格把关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学生,如无异议后按照德、智、体三大块分别录入评奖评优电子表格。
10、补考或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综合测评,每班如数如实参加综合测评。
11、评奖评优的学生所在宿舍获得星级宿舍应在评优表格《宿舍星级情况》一栏填“有”,否则填“无”。并表明其宿舍获得星级宿舍的具体月份,以便核实。
12、如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受纪律处分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者;有一门功课(含考查课、公选)不及格者;公寓检查分数三次低于80分者。
13、在评选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有违纪行为,按校纪校规应受到处分者;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所在宿舍脏、乱、差的。
14、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学期内取消其评定综合奖学金资格:跟班试读或留级、降级者;有处分或者事假超过四周者;宿舍未获得星级者
15、班级中如有同学转离我校的,不参加评奖评优。
16、成绩有疑问的请到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处咨询。
17、因不可抗原因不在校的同学的附加分表由班长、学习委员或现任负责人填写。
18、各班评优过程应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应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综合测评及评优结束之后应在本班公示,经班主任签字认可后将电子稿与书面稿一并交院学工办。
19、每班人数需要准确标在奖学金获奖者候选人表上
20、公选课成绩及格即可,不加入智育测评。
电子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