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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许可
发布日期:2022-01-13 阅读次数:

留学生持X1签证入境后须于30日内到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区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须持普通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首页、入境章页、以及签证页;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原件;

(4)《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出入境现场拍摄);

(5)《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函》

(6)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7)常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原件。

(8)学校出具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持有居留许可的留学生,可以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在华居留,也可以多次出入中国国境。

(2)留学生在签证或者居留许可有效期满后需继续在南京停留或者居留,须于期满前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区出入境管理处大队申请延期。

(3)留学生的住址、就读院校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10日内向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区出入境管理处大队申请居留许可变更。

(4)申请居留许可必须按照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区出入境管理处大队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5)留学生持用居留事由为“学习”,不得在华任职或就业。

(6)对在中国非法居(停)留或具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外国人或责任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拒发外国人签证、证件,对已发出的签证、证件有权吊销或宣布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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