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校工会自身建设,鼓励工会干部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围绕大局、服务中心、为职工维权、为职工服务的能力,团结引领广大教职工为推动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新功。根据《关于推荐2020—2021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的通知》(常教工〔2021〕20号)文件要求,经校工会研究决定,组织我校教职工推荐评选2020—2021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对象为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为积极参加基层工会活动的会员。优秀工会之友推荐对象为基层工会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兼任工会干部的不参加优秀工会之友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教育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原则,模范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积极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校务公开,所在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尽职尽责,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带领教职工创新创效、建功立业,助力推动高素质教职工队伍建设,受到教职工广泛信赖。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近三年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测评满意率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5.所在基层工会为区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或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
(二)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积极为党的工运事业做贡献。
2.热爱集体,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热忱服务教职工,积极参加与落实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会务公开、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等制度,推动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密切联系教职工,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三)教育系统优秀工会之友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尊重劳动,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模范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积极解决教职工困难,受到教职工信赖;
3.遵守《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和劳动法律法规,重视支持教育系统和本单位工会工作,把更多的资源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积极落实协调劳动人事关系制度机制,支持工会依法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4.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三、推荐程序:
各分工会在党总支领导下,通过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征求会员意见,或通过工会小组(二级工会)民主推荐、分工会集体研究讨论后,公布名单征求会员意见,经党总支同意后上报。校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择优选出候选人,经校党委批准后,全校公示,并上报常州市教育工委。
四、推荐材料要求:
各分工会应于11月23日(周二)下午17:00前提交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一式1份,正反面打印。主要事迹300字以内,另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推荐表电子稿、纸质稿上报送校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之友候选人只需提供候选人建议名单,并盖上党总支印章。
联系人:孙琳,电话:86338093。电子邮箱:2413028196@qq.com。
附件: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荐表
校工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