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工会“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工会“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中国教育工会常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工会“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我校工会“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从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学校工会“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宪法进学校”主题日,开展工会法、劳动法等在线学习,结合各分工会特色学习活动等方式进行。

(二)组织教职工开展宪法、工会法、工会章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法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组织工会干部在线观看法治讲座视频、浏览图文资料及答题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法治精神融入教职工日常生活,推动教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各分工会在12月15日前将本分工会开展本次活动的情况报至校工会。

联系人:孙琳,邮箱:2413028196@qq.com,电话:86338093。



校工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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