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体育公司 来华留学生学校新生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细则
Issuedate:2021-03-02 Vis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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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留学生学校新生奖学金申请和评审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来华留学生学校新生奖学金的管理,规范学校新生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审,发挥其效益和作用,现依据《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公司 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奖励金管理办法》,结合来华留学生政府类奖学金评审方法,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第二条参评对象与奖励标准
参评对象:学历生新生
奖励标准:《关于印发华体会体育公司 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奖励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奖学金申请条件和方法
(一)持有外国国籍的公民,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二)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符合华体会体育公司 的入学条件。
(三)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新生入学前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条评审内容:
(一)学习成绩:各科考试、考核情况;
(二)学习态度:事假、病假履行请假手续,勤奋好学;
(三)行为表现: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华体会体育公司 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
(四)宿舍表现:遵守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无违纪行为;
(五)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
第五条评审程序:
(一)奖学金生须参加年度评审。年度评审不通过者,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二)由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向参加评审奖学金的留学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由海外教育学院汇总留学生综合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评审意见;
(四)由海外教育学院作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向奖学金生传达最终评审结果。
第六条本评审办法由海外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