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预约
发布日期:2023-06-15 阅读次数:
使用场地须知:
1、场地使用单位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息产业园管理中心的规定,不得开展产生负面影响的活动,否则我中心有权立即收回场地,并由使用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场地使用单位保证遵守我中心有关场所使用规定,服从中心管理,注意防火防盗,否则由使用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申请使用场所一律以申请表为准,使用单位务必如实填写,如有不符,我中心有权立即收回场地,并由使用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4、使用场所请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借用申请,长期借用和大型活动借用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如有变动,请提前1天办理。
联系地址:信息产业园南302室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519-8633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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