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校长推荐若干工作的友情提醒
发布时间:2013-02-03点击次数:
各中学、中职学校校长:
2013年我院自主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学校资质申请工作即将结束,现将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关于资质的申请
2月5日上午12点前,请各中学与中职校将以下材料邮寄(或传真)到我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1.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不仅仅为2013年申请资质的学校,也包括2012年已获得资质的学校。
2.《2013年自主单招“校长推荐”学校资质申请表》。主要为2013年新申请资质的学校。
如中学与中职校未能提交上述材料之一,都将不能获得我院2013年“校长推荐”资质与推荐名额,以收到为准,过时不候。
二、关于资质的确认与名额分配
我院将在2月7日前,公示“校长推荐”资质学校名单和推荐名额。各学校按推荐名额进行推荐。
三、报送推荐材料
各学校在3月1日前,按《我院 “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相关推荐工作,并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 遴选方案和实施程序;
(2) 报名名单与最终选定推荐学生名单;
(3) 信息公示反馈情况;
(4) 校长亲笔签名的《2013年自主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
如我院在3月1日前未收到上述完整材料,将视为学校放弃“校长推荐”资质,其名额将二次调配到其他学校。
招生办公室
2013年2月2日